教育部再发通知:“一对一”家教也不行丨河北1地发布最新公告 (转载)

  • 2021-09-10 11:31
  • by 刘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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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

坚决查处!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教育部再发通知:“一对一”家教也不行丨河北1地发布最新公告

通知明确,要把准变异形态。对不符合合规性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 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 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 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 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 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 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 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

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影响政策实施,造成不良影响。为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合规要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

二、把准变异形态。对不符合上述合规性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建立辨别机制。对于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旗帜鲜明严肃查处。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的隐蔽性、多变性特点,以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

四、落实属地管理。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科类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查处。对于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跨区域违规行为,由培训机构审批地、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五、强化监管执法。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压实责任。要将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工作纳入省、市、县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治理功能,开展区域巡查执法。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社会监督。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将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9月3日

事关师德师风

河北1地发布最新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教师节期间受理群众举报的公告

2021年教师节临近,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四风”顽瘴痼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刹歪风、激浊扬清,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教育教学的良好环境,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

九、严禁与家长进行利益交换;

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海港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大对教师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接受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举报电子邮箱:

区纠风办:qhdshgqjfb@126.com

区教体局:hgqsdjd@126.com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教育部网站、今日海港区等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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